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效能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
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效能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
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效能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四川新闻网(xīnwénwǎng)-首屏新闻记者 刘文君 摄影报道
6月4日下午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《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执法检查(zhífǎjiǎnchá)动员会(dòngyuánhuì),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(gōngzuò),以实际行动保障《条例》全面有效实施。
《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》执法检查(zhífǎjiǎnchá)动员会
会议强调,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、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(qū),在国家生态(shēngtài)安全战略格局和发展大局中占据重要地位。开展执法检查是回应(huíyìng)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的现实所需。
会议通报,自2022年3月1日(rì)《四川省河湖(hú)长制条例》施行以来,全省已建立健全行政区域与河湖流域管理(guǎnlǐ)相结合(xiāngjiéhé)的河湖长制体系,设立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湖长4.8万余名,实现各类(gèlèi)水域全覆盖。目前,全省2.7万个村(社区)已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“解放模式(móshì)”,建立1870条河湖健康档案,编制“一河(湖)一策”管理保护方案7025册。
省级持续(chíxù)开展“四不两直”暗访,累计发现水污染防治等8方面479个(gè)问题,已整改完成476个;清理整治河湖库“四乱”问题1.6万个,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3.1万个;落实(luòshí)长江“十年禁渔”,查办涉渔(shèyú)违法案件1.2万件。
随后,会议明确部署了(le)本次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。
会议指出,执法检查将严格(yángé)对照《条例(tiáolì)》规定,检查各级河湖长是否切实(qièshí)履行组织领导、巡查督导职责;考核问责机制是否健全,是否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,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规进行责任追究(zhuījiū)。
检查内容还将围绕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控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及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重点工作,全方位排查(páichá)《条例》在实施过程(guòchéng)中存在的问题,并对发现(fāxiàn)的问题认真(rènzhēn)梳理和分析,找准症结。
会议强调,要注重收集和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特别是在推动基层河湖长更好地履职(lǚzhí)尽责、健全乡村河湖管护长效机制、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、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(fāngmiàn)的经验做法,为(wèi)完善相关立法(lìfǎ)和有关工作提供有益参考。
同时,执法检查需立足法律体系的整体性,以系统思维(sīwéi)推动法治衔接工作(gōngzuò),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的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(shuǐpíng),维护河湖生态环境长治久安。
据悉(jùxī),本次执法检查将(jiāng)赴(fù)内江、泸州、绵阳、阿坝、资阳和甘孜6市(州)开展实地检查,并委托其余15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。
四川新闻网(xīnwénwǎng)-首屏新闻记者 刘文君 摄影报道
6月4日下午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《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执法检查(zhífǎjiǎnchá)动员会(dòngyuánhuì),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(gōngzuò),以实际行动保障《条例》全面有效实施。
《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》执法检查(zhífǎjiǎnchá)动员会
会议强调,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、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(qū),在国家生态(shēngtài)安全战略格局和发展大局中占据重要地位。开展执法检查是回应(huíyìng)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盼的现实所需。
会议通报,自2022年3月1日(rì)《四川省河湖(hú)长制条例》施行以来,全省已建立健全行政区域与河湖流域管理(guǎnlǐ)相结合(xiāngjiéhé)的河湖长制体系,设立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湖长4.8万余名,实现各类(gèlèi)水域全覆盖。目前,全省2.7万个村(社区)已全面推广基层河湖管护“解放模式(móshì)”,建立1870条河湖健康档案,编制“一河(湖)一策”管理保护方案7025册。
省级持续(chíxù)开展“四不两直”暗访,累计发现水污染防治等8方面479个(gè)问题,已整改完成476个;清理整治河湖库“四乱”问题1.6万个,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3.1万个;落实(luòshí)长江“十年禁渔”,查办涉渔(shèyú)违法案件1.2万件。
随后,会议明确部署了(le)本次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。
会议指出,执法检查将严格(yángé)对照《条例(tiáolì)》规定,检查各级河湖长是否切实(qièshí)履行组织领导、巡查督导职责;考核问责机制是否健全,是否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,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规进行责任追究(zhuījiū)。
检查内容还将围绕水资源保护、水域岸线管控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及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重点工作,全方位排查(páichá)《条例》在实施过程(guòchéng)中存在的问题,并对发现(fāxiàn)的问题认真(rènzhēn)梳理和分析,找准症结。
会议强调,要注重收集和总结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特别是在推动基层河湖长更好地履职(lǚzhí)尽责、健全乡村河湖管护长效机制、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、完善配套政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(fāngmiàn)的经验做法,为(wèi)完善相关立法(lìfǎ)和有关工作提供有益参考。
同时,执法检查需立足法律体系的整体性,以系统思维(sīwéi)推动法治衔接工作(gōngzuò),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的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(shuǐpíng),维护河湖生态环境长治久安。
据悉(jùxī),本次执法检查将(jiāng)赴(fù)内江、泸州、绵阳、阿坝、资阳和甘孜6市(州)开展实地检查,并委托其余15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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